为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不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德化乡创新实施“三优三治”新模式,激发基层依法治理活力,持续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建“优”法治阵地,激活“自治”动力。以示范村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阵地,把法治元素融入院坝、鼓楼、风雨桥等村寨特色建筑,打造“普法”阵地和“自治”阵地一体融合,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行“院坝协商”“警民议事”“纠纷调解庭”“议事鼓楼”等特色协商机制,严格落实村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做到“三务公开”透明化、“矛盾纠纷”协商化、“法治服务”上门化,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新局面。截至目前,建立法治宣传栏10个,法治文化长廊3个,有效提高了村民群众自治参与度。
创“优”普法队伍,增添“法治”活力。坚持把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选任和影响力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力量,并与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扫黄打非”宣传员等法治力量整合,着力培养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常驻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截至目前,共培养“法律明白人”43人,评选学法用法示范户10户,成立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1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800余份。
育“优”文明新风,生发“德治”内力。围绕文明新风倡导主线,探索乡村“德治”新模式,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村规民约、农家书屋、党员活动室”等宣传载体,将“环境卫生、家风家教、抵制浪费、崇德守法”等纳入乡村治理,持续开展“和谐家庭”“最美家庭”“好婆媳”“文明庭院”等民主评议活动,带动群众争当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助推乡村“德治”驶向“快车道”。今年以来,设置文明新风宣传栏10个,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00余份。
通讯员 吴相宏
编辑 晏昕妮
编审 吴思凝 杨理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