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说明
主要为社会公众、当事人、律师等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意见建议等人工服务。
二、岗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劳吃苦;
2.大专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出生年月为1989年3月至2006年3月);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打字速度一分钟60字以上;
4.有标准流利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优先聘用的情形:
1.法学类、计算机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的;
2.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的;
4.本人及直系家属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5.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相关待遇
(一)聘用后,参照南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参照在编人员享有法定节假日等权利;
(三)住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四、招聘步骤
按照网络报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通过电子邮件向npzyzzb@163.com提交报名材料。
3.网络报名应提交材料:《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也可登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法院公告-其他公告”下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对应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扫描文档或图片。
4.报名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结束并经审核后,通过初审的报名对象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
(五)聘用
经考核合格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由法院组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9-8623051。www.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