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须 知
一、投标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二、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将标的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转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户(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化县支行,户名: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账号13580101040033635),并携带银行缴款或转账凭证向招标人登记报名(应与银行缴款人的姓名一致),方取得投标资格,否则无权参加投标。标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本次招标活动终止,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投标,保证金7个工作日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投标标的:湖前湖心街52幢二单元二楼办公场所(面积约为280m2)。注:内另有两间办公室为国有生态林场做储藏室用,不在招租范围内。
四、投标者对租赁场所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不能随意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及现有结构。因此标的为居民楼,不适合从事经营性活动,建议做办公写字楼、仓库等使用。
五、报名地点:德化县国有生态林场(城后路18号)二楼办公室。
六、租赁年限及递增率:租赁年限五年,月租赁费前三年(2024年6月18日至2027年6月17日)按投标价,后二年以每年环比递增5%收取租赁费(金额保留到拾元),即:2027年6月18日起至2028年6月17日以前一年月租赁费为基数,递增5%收取租赁费(金额保留到拾元);2028年6月18日起至2029年6月17日以前一年月租赁费为基数,递增5%收取租赁费(金额保留到拾元)。
七、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租金按每月缴交一次,即每月15日前交清,逾期视为违约,取消租赁合同履约金,另行确定承租人。
八、其它费用:房屋租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房产税等所有税费由出租人缴纳,水费、电费、卫生费、排污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九、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21日下午5时止。
十、投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下午3:00时。
十一、投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十二、投标方式:本次投标采用暗标暗投方式,标底在开标前公布。低于标底价的为无效标,高于标底价的为有效标,有效标的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月租赁费;有最高标价相同者,则以最高标价为新标底再次投标,最后以投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中标确认后,当场由招标人发给中标通知书。
十三、招投标规则:投标者可使用钢笔或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规范,投标者投标时写明投标价、姓名,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姓名、投标书放空未填写和在约定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均属无效,视为无效标。投标报价(含税)金额以人民币佰元为单位。投标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相符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十四、招投标要求:投标者必须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时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单,经工作人员检验核对后方可进入投标(会)现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投标现场。
十五、中标者应于中标后5日内到德化县国有生态林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其竞租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租赁期满后(无违约)如数退回(不计息)。逾期视为放弃中标权,并取消竞租保证金。
十六、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因其它原因声明放弃中标,将取消其中标权和投标押金。中标人被取消或放弃中标权后,将由德化县国有生态林场按规定再次组织公开招投标。
十七、中标者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权不得随意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的保证金。
十八、本须知及《房屋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德化县国有生态林场
2024年2月29日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