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节后企业复工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企业复工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做好健康防护: 1.企业内部要采取线上办公、弹性办公、网络云办公等方式,禁止大量人员聚集开会。 2.如需对外联系业务的,要尽量使用视频、电话、互联网等“无接触”办公方式沟通交流业务,一般情况下不要派员到县外出差,减少员工流动。若派员到疫情重点区域出差的,疫情存续期禁止出差人员回德;到其他地区出差回来的,企业应对其进行健康管理和隔离观察,并报所在村(社区)。 3.企业要实行错峰上下班,员工工作岗位要保持一定距离,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避免扎堆工作。 二、严格消毒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后的企业要严格做好生产场所、运输车辆等消毒工作,对于出县外送货归来或县外运送原材料来德的车辆,要严格“先消毒、再进厂”,对运回的原材料也要“先消毒、再卸货”,对不认真做好消毒工作的,一经发现即责令停工整改。 三、履行主体责任。所有企业厂房出租者,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履行好主体责任,督促承租个人、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配备必备防护用品并经所在乡镇审批后方可复工、开工,对未达到复工、开工条件的,不得让承租者开工生产。若因承租者未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造成负面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承租者和出租者等相关人员责任。 四、落实防控措施 1.疫情防控期间,已开张的营业场所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各营业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落实从业人员体温日检测、餐饮具定时消毒及场所每日消杀工作,保持店内外整洁干净、空气流通,未能落实防控措施的,要主动关停。KTV、足浴等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2.餐馆无论大小原则上禁止包厢服务,临街小餐馆取消堂食服务,营业面积较大的经营单位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在大厅提供个人服务,但顾客间距应保持在一米以上。 3.小餐馆经营方式改为自取打包和外卖配送,上岗、分餐、配送人员一律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并规范佩戴口罩上岗。对提供自取打包业务的,鼓励采用线上预约、线下取餐方式,避免取餐人员聚集;对提供外卖配送业务的,一律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减少人员接触频次。 疫情防控期间,群防群控、联防联治至关重要,居民群众若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欢迎向县指挥部举报(电话:0595-27253011,手机:18905072791)。 德化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