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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14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委宣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2024年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文旅经济发展的重要部署,按照市文化产业发展年度工作重点,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重点支持文化“赋能”、“文化+”业态融合、文化核心技术研发、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具体支持以下方面:

(一)文化服务平台、投融资平台、消费平台建设;

(二)海洋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重点建设项目;

(三)文化IP培育和展播重点项目;

(四)文化数字化重点建设项目;

(五)“一报一台一网(端)工程”、市级国有文化集团实施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六)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七)“文化+”新型业态培育;

(八)文化产业领域相关重要会展活动;

(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二、申报资格条件

1.申报项目落地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本通知确定的扶持方向和申报重点;

2.项目单位主体资格为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产业相关业务经营管理的单位,并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其项目生产经营成果属于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明确的范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因严重违反省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事项。

3.申报项目应为已发生实际投入、进入实施阶段的项目,原则上项目能在2024年基本建成,最迟不超过2025年3月完成建设并接受绩效评价。申报项目投资总额应适当,项目过大的,宜申报其下子项目。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投资的30%。

注: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多次申报。

 

请各有关单位、企业根据申报通知,严格按照《泉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所列内容报送有关材料,材料缺失的将不列入推荐评审范围。

2024年2月18日上午下班前,项目纸质资料、含扫描件及电子文档的光盘(各一式贰份)报送至县委宣传部1216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林奕龙,联系电话:18250625818,电子邮箱:dhxcb1216@163.com。

 

附件:

关于开展2024年度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德化2024.1.22.doc

1. 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 2024年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3. 2024年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4.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泉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中共德化县委宣传部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