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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关于加强发热患者就诊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   浏览次数:0

德化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1年第4号

当前,境外疫情十分严峻,国内多地发生散发疫情、局部出现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哨点监测作用,防止失管漏管,有效遏制疫情输入,现就加强发热患者就诊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请广大居民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凡出现发热症状的人员,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规范佩戴口罩后,就近到县医院、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发现发热患者,要进行查验健康码、测体温、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史调查,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将发热患者转送到县医院、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和乡镇转运联系电话见附件。

3.即日起,全县各诊所、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店暂停销售含有可待因、麻黄碱、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喷托维林、布洛芬十种成份的退热止咳类。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对不遵守发热患者就诊管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诊治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违规售药的诊所、卫生所、药店,将依据相关规定严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欢迎广大居民积极举报违规收治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和违规售药的药店,对举报线索经查实的给予500元奖励。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给广大居民造成不便之处,敬请理解。如有需要,请拨打所在辖区医疗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举报联系电话:

县防控办 0595-27253011

县卫健局 0595-23552979

县市场监管局 0595-68761503

市医保局德化分局 0595-23515909

德化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