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企业增资扩产政策解读会召开。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工业厂房统建代建的意义,工业厂房统建代建是发展壮大的需要,是提高土地效益的需要,有利于招商选资,有利于降低建设成本,助力企业快速发展。要进一步明确工业厂房统建范围,园区范围内100亩以下的工业用地,含招商项目、增资扩产、纳税类、拆迁安置类工业项目,除5亩以下边角地经研究同意后可由增资扩产企业自行委托建设外,其余均由国企统一建设,即由企业先行同建设国企签订统一建设意向协议,县自然资源局将用地出让给建设国企,建成后按财务成本、有关税收测算价格租赁给入驻企业,租赁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回购厂房。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责,服务企业快速发展,各部门要加强通力协作,长期动态跟踪有增资扩产需求的企业,主动发现、鼓励、引导、服务企业;要加快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制定出台企业增资扩产工作方案,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争取更多工业用地、标准化厂房建成投用;要从服务企业出发,选优配齐施工班子人员,优质快速建设,不断完善统建代建及事后监管方案、招租方案,尽可能提供阳光、透明、公开服务。要加强宣传,共同营造鼓励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我县惠企政策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商重企、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解读了工业厂房统建代建方案和统建代建成本测算、招租方案及统建代建事后监管政策,汇报企业增资扩产需求摸底情况。
记者 | 颜泽南 颜坤宇
编辑 | 叶素碧
审核 | 一审:黄捷生 二审:赖剑非 三审:陈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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