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走进双旗山矿业为矿工兄弟讲述民法典小故事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讯(记者 魏桂莲 郑燕玲 林丽清)“我一直以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任何情况下所负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还债的责任。今天听了你们细心的讲解,我才知道,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要赶紧告诉我大姐,她一直扯不清的家庭纠纷,就是遇到了这种情况,现在有法律依据来帮她了。”12月3日,德化县葛坑镇双旗山矿业公司的矿洞前,一场民法典宣讲活动,让矿工赵吉祥豁然开朗。
志愿者在葛坑镇法治文化公园内为中心小学的留守儿童讲述宪法小故事。
据介绍,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葛坑镇启动了“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的“农家新语”普法小分队的志愿者们,分别走进双旗山矿业公司、葛坑中心小学等宣讲点,为矿工兄弟、留守儿童宣讲民法典小故事。后续该镇还将陆续开展宪法进企业、宪法进乡村、宪法进机关、宪法进农家、宪法进网络等主题活动,分别为企业员工、留守老人等群众宣讲民法典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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