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供销合作社冠龙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福建省德化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资产招租公告
德化县供销合作社冠龙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福建省德化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拟对以下场所的租赁权进行第一次公开招投标:1、金龙中心南后街173号店面(面积约877.7㎡)2、金龙中心3#楼B1室4-8层(面积约5370.6㎡)。请有意者到德化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办公室报名。具体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规定的条件均可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须知)并明确租赁用途,方可取得投标权。
二、报名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办公室(龙津南路332号)。
三、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17时00分。
缴交投标押金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16时30分。
四、联系人: 颜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597489
附件:投标须知、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特此公告
德化县供销合作社冠龙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福建省德化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投标须知
一、投标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二、本次投标标的为德化县供销合作社冠龙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福建省德化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位于 :1、金龙中心南后街173号店面(面积约877.7㎡)2、金龙中心3#楼B1室楼4-8层(面积约5370.6㎡)。(注:承租方经营所需的物业费、手续费、税金、经营费用、水、电、消防、安全设施的配置等承租方自行办理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概由承租方负责。)
三、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属单位法人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投标人如需委托他人代为投标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或在招标人面前签署并得到确认的委托书。),报名人应与银行缴款人的姓名一致,并交纳投标押金:1、金龙中心南后街173号店面(面积约877.7㎡)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 )。2、金龙中心3#楼B1室4-8层(面积约5370.6㎡)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凭银行转帐凭证到福建省德化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方可取得投标权(有交押金没到公司报名的视同放弃,不能取得投标权)。投标押金统一以转账的方式转入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专户(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账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0002,开户银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并由业主委托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收取、退还押金。中标者,投标押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还少补。未中标者,10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押金(不计利息)。当某个标的报名人数或投标人数不足3人时,该标的不进行投标,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
四、报名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办公室(龙津南路332号)。
五、租赁年限:1、金龙中心南后街173号店面(面积约877.7㎡)。租赁期限伍年,租金不递增。2021年2月1日(特殊情况按实际交付之日算起)-2026年1月31日(注:2个月装修期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31免收租金。)
2、金龙中心3#楼B1室4-8层(面积约5370.6㎡)。租赁期限捌年。2021年2月1日(特殊情况按实际交付之日算起)-2029年1月31日(注:1、6个月装修期2021年2月1日-2021年7月31日免收租金。2、2021年8月1日-2025年1月31日每月的租金按中标价,中标价增加10%为2025年2月1日-2029年1月31日每个月的租金额。)
六、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17时00分。
缴交投标押金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16时30分。
七、投标时间:2021年1月21日15时30分。
八、投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化县浔中镇东浦口5号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9楼)。
九、投标方式:本次投标设有保留标底价,采用暗标暗投方式。等于或高于保留标底价为中标人并以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月租赁费;最高标价相同者,如有原租户则原租户为中标人,如没有原租户则以最高平标数为新标底再次投标,最后以投最高投标数为中标人。标底在开标后公布,中标者应当场签订中标通知书。
十、招投标规则: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大写为准)、姓名和时间,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投标书放空未填写和在约定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及中途离开投标现场均属无效,视为无效标。
十一、中标者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守法经营。中标者不能经营有污染项目。
十二、中标者应于中标后五天内到福建省德化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并缴交中标数6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并取消投标押金。
十三、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押金。
十四、中标者不得擅自改变报名时明确的经营项目,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押金。
十五、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的押金。
十六、本须知及《房屋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德化县供销合作社冠龙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福建省德化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憨鼠责编: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