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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化县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21-05-25   来源:德化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2021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2021〕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我县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统一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条件的学生免试就近入学;通过“填报志愿+电脑派位”方式,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统称“随迁子女”)免试就读城区小学。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招生  

1.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南门社区(原南门社区8、10组除外,原南门社区11组划归大洋社区的除外)、兴南社区[若学位不足,金龙中心城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实验小学就读的,就近安排在金锁小学过渡(世居户除外),待实验小学霞田校区建成后再安排到该校区就读]、德新社区、浔东社区、宝美村13-16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全部暂寄德化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世科点,由第二实验小学统一安排师资和管理,待二年级时整体迁回第二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富东社区、凤池社区[若学位不足,凤池花苑、凤凰花苑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第二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第二实验小学就读的,就近安排在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就读(世居户除外)]、凤凰社区[若学位不足,凤凰国际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第二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第二实验小学就读的,就近安排在第五实验小学就读(世居户除外)]、湖前社区[若学位不足,金交颐园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第二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第二实验小学就读的,就近安排在第六实验小学就读(世居户除外)〕、龙鹏社区(住址在下尾坂已划入鹏都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从2020年秋季起全部划入第三实验小学)、浔中村13—15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实验小学鹏祥分校:招收户籍在鹏祥社区、吉祥社区、艺都花苑、阳光城隆恩丽景湾、海丝广场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丁溪村、园丁社区、阳馨新村(阳山村户籍)、鹏都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五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世科村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六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丁村、大坂村、大洋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尚思小学:招收户籍在东埔社区、浔中村(1-5、11、16组)、龙翰村的适龄儿童少年。

阳光小学:招收户籍在阳光社区(1、3、4组),龙东社区、畔山云海小区、仙境村6—7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金锁小学:招收户籍在金锁社区、浔南社区(包括原南门社区8、10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城东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阳光社区(2、5、6组)、东顺社区、东裕社区、后所村、凤洋村、浔中村19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新建教学楼将于2021年秋季投入使用,原暂寄教师进修学校和尚思小学的二至四年级附小学生,须于2021年秋季全部迁回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就读):招收户籍在金凤社区、浔中诗墩碧桂园天玺及石鼓村、仙境村1—5组、祖厝村、石山村的适龄儿童少年。

龙浔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在龙井社区、宝美村1—12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浔中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在浔中村(6—10、12、18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蒲坂小学:招收户籍在蒲坂村、祥安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乐陶小学:招收户籍在乐陶村的适龄儿童少年。

经典小学(民办):招收本县户籍或居住在本县符合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收费标准请咨询德化县经典小学)。

其他小学招收所在乡镇政府划定的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

2.城区招生计划

序号

学   校

设班数

计划班生数

计划总生数

1

实验小学

10

49

490

2

第二实小

10

49

490

3

第二实小鹏祥分校

10

49

490

4

第三实小

10

49

490

5

第五实小

6

49

294

6

第六实小

10

49

490

7

尚思小学

10

49

490

8

阳光小学

9

49

441

9

金锁小学

4

48

192

10

城东实小

12

49

588

11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12

49

588

12

龙浔中心

10

49

490

13

宝美分校

3

49

147


浔中中心

12

49

588

14

蒲坂小学

3

49

147

15

乐陶小学

4

49

196

16

经典小学(民办)

1

20

20

17

合计

136


6631

3.招生办法

1)符合“两一致”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城区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条件: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父母或父母一方也必须同户并提供出生证明),户籍与房产一致(该房产的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且产权比例应达到50%及以上,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寄户”学生一律回原户籍地就读或参加城区小学一年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

②城区户籍但不符合“两一致”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以上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集体户、购买商铺、车库等的非住宅产权户等),原则上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家长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登记,学校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若学位不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③招生对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户口迁入超过截止时间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4.招生程序

1)6月26日前,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至少用1周时间在校门口张贴招生通告,并通过微信、LED等媒体强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7月5-6日,辖区“两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含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报名注册。辖区“世居户”因拆迁等特殊情况只达到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提供有效证明,视为“两一致”同步申请入学。

3)7月7-8日,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以上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集体户、购买商铺、车库等的非住宅产权户等),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登记,学校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有剩余学位的,于7月30日前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学位不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4)7月9日,学校公示“两一致”招收对象名册,接受监督,并将花名册报送教育局初教股。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7月15日前向学校投诉反映。

5)7月12—15日,学校将招收对象的花名册及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按花名册顺序收齐,并用信封一人一档规范整理,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四、城区随迁子女招生

随迁子女就学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创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11〕31号)和《2021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2021〕5号)文件精神,通过“填报志愿+电脑派位”的方式保障其入学机会公开、公平。

1.招生对象

随迁子女必须是实小、二实小、第二实小鹏祥分校、三实小、五实小、六实小、尚思小学、阳光小学、金锁小学、城东实验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龙浔中心小学、宝美分校、浔中中心小学、蒲坂小学、乐陶小学施教区外,且最近一年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2.报名时间

7月14-16日。

3.报名地点

现就读幼儿园。

4.材料提供

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暂无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其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或镇村、社区的相关证明),外县户籍的同时提供居住证,由各幼儿园收齐统一造册后于7月19—21日送教育局初教股审核。

5.录取办法

7月下旬由教育局统一实行“志愿+电脑派位”安排入学。派位到蒲坂小学、乐陶小学的学生,在学生双方家长自愿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后,可以互换就读学校。

五、政策性照顾随迁子女招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2021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2021〕5号)精神,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随迁子女给予照顾录取。申请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于6月26日前向教育局初教股提交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并填报报名表。  

1.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驻德化部队及德化籍现役军人子女(含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由人武部提供)、立过“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伍军人子女(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照顾就读的学校不包括实小、二实小)、公安烈士和英模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由县公安局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县应急管理局提供)提供有效证件(单位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警官证、消防岗位资格证或结婚证、户口本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居住地申请就近入学。

2.在我县工作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优秀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按《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38号)和《德化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德委人才〔2017〕6号)执行。

3.县委、县政府实施的重大工程移民子女按安置地安排就近入学。

4.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的女儿需要在城区小学一年级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采用“志愿+电脑派位”的办法,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比例给予优先照顾在城关中心区小学(三实小、五实小、六实小、尚思小学、阳光小学、金锁小学、城东实验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第二实验小学鹏祥分校、龙浔中心小学、宝美分校、浔中中心小学)就学。

5.给予城关中心区各村按其所在地小学一年级招生数的5%免派位入学指标,由村委会确定对象并于6月26日前向教育局初教股报送名单,安排到该村所在地小学就读。

6.2020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达100万元的城关民营陶瓷、电商和外资企业,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小学就读的给予照顾1个名额,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另予照顾1个名额,优先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小学就学;2020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200万元及以上至500万元以下的城关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小学就读的给予照顾1个名额,500万元及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照顾2个名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照顾3个名额,优先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小学就学。以上照顾对象由企业填表申报,并分别经龙浔、浔中镇政府审核后统一送教育局初教股。同时,对当年获评市级及以上产业龙头企业或高成长企业(单指陶瓷企业),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按上两个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对比,在上述城关民营陶瓷企业照顾的基础上,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每增加100万元另予照顾1个名额,优先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小学就学(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供);对年度增幅居前列的规模以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及以上)按总数10%的名额(每年不超过15家)给予安排1名职工子女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小学(此项照顾指标包含中学)就读,企业年产值每增加1亿元再给予一名员工子女照顾入学(由县统计局提供);对近年来填补我县产业空白且规模较大的企业,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小学就读的给予照顾1个名额(如有其他情形,根据县招商会议纪要协商解决,由县招商办提供)。以上照顾就学的学校不包括实验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若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学位已满,则安排至第二志愿学校就读。以上申请照顾的对象若弄虚作假,取消该企业的照顾资格。

7.热心教育事业且2020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达一定数量的企业,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小学就读的,由企业统一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一送教育局初教股,经教育局局务会研究后,统筹安排在城区小学就学。

8.孤儿(提供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重度残疾人员子女(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困家庭子女、环卫工人子女需在城区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小除外)就读的,由个人提供证明材料,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后送教育局初教股,经教育局局务会研究后,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小学就学。

9.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需在城区学校就读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后送教育局初教股,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就学。

以上各类照顾对象均需服从调剂,否则取消照顾资格。9类照顾对象按先后顺序照顾到学校满额为止,其余对象参加电脑派位。

六、工作要求

1.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确保户籍、住房产权在本服务区域“两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学校学位余额,按照“五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招学生或招收上述规定招生对象以外的学生,严格按照《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教基〔2018〕64号)等有关规定控制班生规模,严禁跨服务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学生。

3.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请各乡镇(社区)、公安局、人社局、卫健局、市场监督局、统计局、招商办等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招生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在电脑派位时,邀请纪委、监委部门、城关“两镇”和校长代表、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实行公开派位,以保证派位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城区小学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做到一生一档),审核人员必须在新生备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4.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5.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教育局或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②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城关中心区学校就读的资格,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6.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各乡镇、学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筛查鉴别和入学组织工作,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送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到服务区域内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符合缓学规定的残疾学生要求缓学,要提供鉴别证明、按程序报批,确保三类残疾儿童的分类入学率均达到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