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孔明灯”销售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辖区内日用品店、便利店、食品经营店、商超、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景区公园、广场周边等进行排查和开展宣传工作。同时组织辖区市场、批发商、经营户认真学习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安全知识,发动经营者及时制止和劝阻燃放孔明灯的行为。
截止目前,排查经营户560户,向经营者发放《关于禁止销售及燃放孔明灯的通告》1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