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艺品有限公司制售涉嫌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陶瓷产品。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明令禁止“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或者将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印有“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马克杯467个、茶叶罐473个和印有特殊标志的花纸360张予以查封。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这是全市首例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被立案查处的案件。(陈伟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