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
人生第一证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办理流程
为新生儿取好名字
(请避免使用生僻字、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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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宝宝出生后3个月内携相关材料至
5号楼2楼妇产科门诊出生证明办理处办理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08:00-11:30
所需材料 :1.首次签发登记表(出院时领取)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不可无磁性,不可过期)
3.最好由新生儿母亲本人来办理
(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可由新生儿父亲携带委托书前来办理,委托书可到办理地点领取或自行打印)
委托书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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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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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盖章
(5号楼1楼导诊台便民窗口)
温馨提示
1.办理出生证时请认真核对信息(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体重、身长、孕周、民族以及夫妻双方身份证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一经办理完成无法更改。
2.请勿擅自将《出生医学证明》两联过胶或自行撕开,不准在《出生医学证明》上乱涂乱画,否则无法通过验证,不能入户口。
3.家长请认真保管《出生医学证明》,它是未成年人在办理身份证前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遗失,请到出生地妇幼保健院补办。
咨询电话:0595-23558223(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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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丽娜 陈江源
一审:陈婉君
二审:涂珊玲
三审:黄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