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
党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
《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意见办法》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
为实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明确了根本要求。
作为县级统计部门,我们要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统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
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之以恒,确保学习教育凸显成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
领导班子必学内容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在全县统计系统范围内开展再学习、再深化,
将学习延伸拓展到基层、覆盖到每位干部职工,
切实将学习收获转化为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的强大动力。
务实笃行,切实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
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分阶段完成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全覆盖。
紧盯党政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等重点人群,
紧扣“9?20统计开放日”“12?4全国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
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让统计法深入人心,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成为新常态。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
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能。
一以贯之,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执法检查,分级分类做实警示教育,
以案件通报、典型警示等方式发挥震慑作用。
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建立完善与纪检监察联合惩戒机制,
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
积极推进统计诚信建设,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弘扬统计职业操守营造“统计守信者荣、统计失信者耻、
统计无信者忧”的良好统计工作氛围。(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祖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