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德化报

2024年01月29星期一
刊号:CN-35(Q)第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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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化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接上一版)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9  查看次数:610次  

缴费人的业务辅导,深入企业宣传社会保险政策。今年来,县人社局、税务局协作配合开展入企宣传动员,发动企业积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登记、征缴工作顺利推进。共走访企业199家,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截至9月份,实际缴费31047人,同比增长2.42%。

21.关于德化在全省各县市拥堵情况排名靠前的问题。

整改情况:(38)深化“抓城建提品质”专项行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5条城市道路新改建任务,全力构建内联外通、功能完善的城市路网结构。今年来,新建城市道路方面,新寨二路项目新建道路900米,现已完工;改造城市道路方面,鹤仙山路段修缮工程改造道路560米,现已完工;城市道路沥青化方面,对凤林路、史厝路、龙津北路与浔北路连接通道等3条城市道路进行沥青化改造。

(39)推动停车场建设和边角地临时停车场改造。7月20日确定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为《德化县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修编编制单位,完成收集有关资料及现场走访调研,内业资料整理。完成坪埔边角地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120位;完成会展中心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300位。截至10月10日,新增停车泊位420位。

(40)推动大公交战略。2023年12月31日前优化1至2条公交线路,完善交通信号灯联网联控建设,提升29个在用交通信号灯联网联控。2023年9月16日新开通德化动车站至上涌的公交路线18号线。优化调整通南三环路的公交12号线和通石牛山景区的公交16号线。交通信号灯联网联控建设已完工。

22.关于减少全县抛荒撂荒土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41)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完善扶持粮食安全生产若干措施,对复耕撂荒地种植粮食作物的农业主体给予奖励。制定印发《关于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德农〔2023〕29号),对流转土地种粮、复耕撂荒地种植粮食作物的农业主体给予奖励,不断提高农户、种粮大户、农业企业等主体流转撂荒地开展粮食生产积极性。截至10月10日,完成对各乡镇复耕奖励验收。

(42)制定撂荒地治理方案,建立撂荒地工作台账。明确治理目标、建立工作台账并挂图作战,并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措施,给予复耕抛荒山垅田种植粮食作物500-700元不等奖励,激励农企、大户、农户积极参与到撂荒地复垦复耕中。

23.关于公职人员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问题。

整改情况:(43)开展自查自纠、综合治理。①2023年8月22日下发《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至9月19日,共组织18个乡镇、70个县直单位共9085名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问题20人,其中涉及民间借贷纠纷问题17人,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3人(其中2人已于2022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②向德化县人民法院调取2020年以来公职人员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53人248件,并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借贷问题。

24.关于部分县直单位网站未开设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专栏,沿街少见政治宣传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44)加强宣传工作。在高速公路、动车站等重要路口和显眼位置设置宣传栏(牌),大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持续唱响主旋律。在梅塘山隧道出入口2处、高速出口方向1处设置大型宣传牌。

(45)督促各官方网站开设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专栏。各官网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专栏,及时推送党的二十大重要文件、文章和报道,并持续加强学习。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正面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专题专栏,推送相关信息。

25.关于部分乡镇未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46)指导各乡镇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时召开民族宗教工作调度会,十八个乡镇已全部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26.关于未按要求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47)县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县政府党组、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协党组均半年召开一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管党治党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7.关于县城管局原副局长张某某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案件未启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责调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48)开展追责问责。对盖德镇党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责令2名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对1名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49)开展案后整改。盖德镇党委政府开展案后整改,加强镇村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出台制定《盖德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

28.关于主体责任检查部分班子成员未到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50)压实责任。完善2023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细化带队县领导职责任务,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51)落实监督责任。①加强监督。督促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聚焦落实“两个维护”、履行“两个责任”,有序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下发《关于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的通知》,提醒各党委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工作。②问责调查。启动对县城管局原副局长张某某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1个党组织、3名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29.关于赌博、酒驾醉驾被立案查处的党员数上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52)加强警示教育。选取26个党员干部酒醉驾、参与赌博的典型案例进行汇编,形成警示教育材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53)严肃监督执纪。今年来,全县共立案查办党员干部赌博、酒驾、醉驾案件15件,占立案总数26.32%,占比明显下降。

30.关于巡察报告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54)加强学习。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巡察监督质效的若干措施》,组织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学习、讨论交流今后工作思路,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55)强化落实。对近年来巡察报告进行起底梳理,列出类似“罗列‘干部请(销)假审批表填写不完整、留空文号’等浅显问题”等情况,作为撰写巡察报告的负面清单,组织巡察机构全体干部交流撰写巡察报告的体会,相互学习、促进提升。

(56)强化“组办会商”。下发《县委巡察机构“组办会商”工作机制》,组织组办人员对巡察报告、专题报告等进行会商,今年5月份启动第五轮巡察以来,报告均未再出现“简单罗列浅显问题”的情况。

31.关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中涉及县管干部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57)加强数字赋能。从2023年5月县委第五轮巡察开始,探索运用“码上巡”方式,通过307个小微权力监督群,县纪委监委、被巡察单位网站、官微等平台推送“码上巡”二维码。至2023年8月21日第五轮第二批巡察结束,有4679人次参与问卷调查、问题反映。相关经验做法被省纪委监委网站、《侨区快讯》等刊载推介。

(58)深入分析查摆。召开县委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分析会,深刻剖析2020年以来移交“了解关注”类、“进一步了解关注”类问题线索少的原因,研究部署如何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及移交办理成效。

(59)强化“纪巡”联动。探索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干部带着线索跟组巡察,“一巡一会商、移前会商”等做法,线索移交前,邀请县纪委监委相关分管领导与巡察办、巡察组共同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

32.关于个别纪检监察组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60)①完善规章制度。2023年7月14日,驻县政协办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落实省委巡视三组〈关于巡视德化县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②紧盯日常工作。深入县医院、中医院、三班卫生院、妇幼保健院等监督单位,开展调研监督6次,同时对县卫健系统“12345”热线群众诉求办理情况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抽查各1次,抽查核实问题诉求3个。

(61)①开展“晾晒”比拼活动。制定片区“晾晒”比拼活动及督查收账工作实施方案,已完成第一、二季度和上半年的片区“晾晒”比拼活动,评出14名岗位标兵、3个优胜单位、6名先进个人,并下发评比通报2期。②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内部监督检查3轮次,覆盖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下发检查情况通报3期,督促各责任单位举一反三,限期整改问题,对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出《三级预警函》并进行提醒。

33.关于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开展‘1+X’联动监督,抽查核实面不广的问题。

(6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①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督促县民政局建立常态抽查机制,每年对新增城乡低保户的30%进行入户抽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精准化管理水平。②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每半年开展一次入户抽查工作。2023年8-9月,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县民政局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进行“回头看”,重点对30户重度残疾人摸排纳保及新增城乡低保户(含特困人员)进行入户抽查,暂未发现存在问题。

(63)开展专项整治。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通知》,组织对17个项目进行整治,并在戴云清风公众号公布2023年度“点题整治”项目及监督方式。

34.关于龙门滩镇纪委在查处霞碧村党支部书记违纪案件中,未对违纪问题作全面调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64)查清资金去向。2022年1月,龙门滩镇霞碧村党支部书记彭朱伟违规套取产业扶贫专项资金1.82万元,用于购买农特产品,为霞碧村争取项目资金。上述违规套取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1.82万元已于2022年8月底由彭朱伟退回霞碧村委会账户。

(65)①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抽调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质量评查专项小组,对2022年度基层纪委自办案件进行全面摸排起底,深入查摆问题,督促做好落实整改。②开展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案件质量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持续推进以查促改、以查促进,结合委机关开展的“晾晒比拼”、内部监督检查等活动,每季度对当季办理的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标找差,并及时督促整改。③完善制度规范加强业务指导。对评查中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专题指导、专项整治等方式予以纠正,紧盯办案工作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制度规范体系,针对基层审理力量不足、案件质量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通过印发《业务参考》、组织业务交流、文书竞赛等方式,推动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66)①全面统筹联动。高效推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建设运行,公开“三务”内容10743条,线上线下共收集群众诉求883条,开展微信群直播235场次。探索试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微信群“直播”机制,进一步提升微信群活跃度。②加强基层干部监督管理。督促各乡镇纪委及时对纪检监察干部访民情工作进行纠偏,结合“纪检监察进邻里”“四访”等活动,突出挖掘群众诉求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③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治整改。

35.关于瓷艺城及万达广场项目履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67)加强相关法规学习。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专题学习《民法典》(合同编)及《政府采购法》。

(68)开展批评教育。挂钩县领导对当时参加制定项目合同会议的人员,开展严肃批评教育。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分别对经办股室全体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举一反三,加强《民法典》(合同编)及《政府采购法》的学习。

(69)制定合同管理意见。印发《关于政府合同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德委法办〔2023〕8号),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

36.关于部分投资额400万元以下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直接指定发包的问题。

整改情况:(70)①完善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函》(德发改〔2023〕18号),定期召开全县招标投标联席会议,及时碰头会商,信息互通共享。②组织学习。开展专题研讨和学习培训5场170多人次,部署各乡镇、县直单位通过党政会、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学习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71)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德化县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德发改〔2023〕44号),部署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招标文件资料信息错漏、数据涂改等问题6个,限期补齐相关材料,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72)①规范工程建设。制定《德化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德化县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全过程监管,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程序。②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业务干部30余人次学习贯彻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

(73)防范廉政风险。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如下:①县纪委监委对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②对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徐福前、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人赖井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37.关于个别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均为同一企业的关联公司的问题。

整改情况:(74)①进行批评教育。对陶管会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强化工程项目全流程监管,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选择监理单位。②完善机制建设。修订《福建德化陶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德陶管〔2023〕21号),规范监理单位的委托,确保今后项目建设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75)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对全县有监理单位的105个房建市政工程监理单位履职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并对履职不到位的3家监理单位和3名总监工程师进行立案查处。

(76)①开展全面排查。制定《关于开展监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德建〔2023〕66号),组织对全县105个有监理单位的房建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类似的监理单位问题。②完善机制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德建〔2023〕83号),固化整治成果,从源头上解决工程监理流于形式和工程监理企业在项目日常履职的突出、焦点问题。

38.关于财政性、国有资金部分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77)催缴收回财政性资金。共需要收回财政性资金733.12万元,已经全部收回。

(78)催缴收回国有资产资金。共需要收回国有资产资金1987.01万元,其中:城建集团836.81万元,文旅集团1150.2万元。截至10月10日,文旅集团已收回1004.71万元。国资办督促两大集团公司继续采取催收、行政诉讼等方式,尽快收回资金。

(79)①开展自查自纠。印发《关于对财政性、国有资金出借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对国有资金存在损失风险隐患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摆当前国有资金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标本兼治。②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制定《德化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规定》(试行),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巡视、审计等监督工作中所发现的国有企业管理深层次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节点。

(80)对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究。根据核查情况,综合考虑历史原因和后续催收情况,对负有责任的5名干部进行第一种形态处理;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尚未全部回收的5个单位制定可行性方案,尽快追回借款;向县财政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其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政性、国有性资金管理。

39.关于固定资产出租部分未公开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81)开展自查自纠。82项未公开招标的固定资产出租项目均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已全部自查整改到位。问责方面,对相关责任人员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4人。

(82)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制定出台《德化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活动的通知》(德财〔2023〕170号),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等有偿使用活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40.关于国宝乡将云龙谷景区租赁给一企业,违反《合同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83)签订补充合同。2023年8月31日国宝乡政府与合作经营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明确收回不规范租赁、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乡政府根据乡村工作项目发展需要配套综合使用利用。

(84)全面排查整改。制定出台《德化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活动的通知》(德财〔2023〕170号),全面清查整治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年限超8年以上的违规出租项目,排查出赤水镇小铭村小学大楼出租年限达20年7个月,已于2023年8月31日整改到位。

41.关于支付地块拆迁安置逾期过渡费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85)①认真梳理,逐一分析。2020年至2023年2月底,全县拆迁安置逾期过渡费涉及4个安置地和5个安置房的建设。安置地主要有:霞田安置地、小溪小区安置地、乐兴小区二期安置地、兴德小区二期安置地;安置房主要有:世科棚户区项目、古洋安置小区24#楼、庠柄小区B4地块8、9#楼安置房、蒲坂棚户区安置房、官路片区安置房。②积极协调,加快安置。截至10月10日,安置房项目已完成世科棚户区、城东四期古洋、二实小扩建、霞田文体园安置房等4个项目的安置工作。③积极配合,加快建设。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霞田安置地、小溪小区安置地、兴德小区(二期)、庠柄小区B4地块8、9#楼安置房、蒲坂棚户区安置房、官路片区安置房的建设速度。要求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解决乐兴小区安置地二期供地问题。

42.关于存在企业拿地后分割高价转让的问题。

整改情况:(86)全面排查整改。制定《关于省委巡视反馈存

在炒地隐患整改工作方案》,梳理排查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共出让311宗国有建设用地。通过排查,截至10月10日,发现涉嫌私自协议转让土地使用权企业德化爱国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1家,目前正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置。

(87)实行闭环管理。实行招商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在供地前期阶段、供地阶段、办证阶段等严格合同约定;土地出让成交后,对竞得用地企业锁定股权结构、限制股权变更,严防高价转让。对于供地企业,锁定股权十年不得变更。

(88)规范程序。按照100亩以下工业厂房统一建设试点方案,全面实行国企统建、项目企业参与规划设计、租赁回购。2023年9月4日出台《关于设立德化县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的实施方案(试行)》,2023年9月22日完善制定《德化县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代办专员”和“审计专员”工作职责(试行)》。目前已完成供地9家,已挂牌公示11家,剩余6家已出库;完成方案设计13家,勘探设计12家。

43.关于国宝乡内坂村在半山腰建设的垃圾中转站成为摆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89)①加强督促指导。指导国宝乡纪委监察组进行初核,给予内坂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必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1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②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国宝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决策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发生。

(90)开展专项整治。2023年来,共走访群众990户1323人,走访项目108个,收集群众诉求53个,已办结50个,发现问题4个,已推动解决问题4个;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

44.关于某项目向县林业局窗口申请林地使用审批,收件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91)①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县林业局按照要求即知即改,建立窗口收件登记制度,加强窗口服务队伍建设。②加强线索核查。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系该项目违法用林在先,待处置后才收件,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失职失责行为,2023年9月1日对该问题予以了结。

(92)用好正向激励机制。2023年来,提出不影响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等意见建议10条,对1名受到诬告的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组建6支干部一线实绩考察队伍,建立干部实绩档案136份,储备“担当者”推荐选树人选116名。

(93)形成反向约束。结合落实省委主题教育第一批重点问题整改整治,在全面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对照基层治理不良现象的8种主要表现,深查细照、系统梳理、综合施策、从严查处。2023年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起7人。

45.关于县税务局水口分局局长陈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94)①深入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期间,组织税务局134名在职在编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共计收回《个人自查报告表》134份、《承诺书》134份、《部门自查报告表》22份;收到自查报告存在“违规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的问题”1条。②严肃调查处置。对县税务局水口税务分局分局长陈国柱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出餐费。核查中,未发现其他公职人员涉嫌违规吃喝问题。

(95)加强监管。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制定并下发《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具体举措》,聚焦年节假日,开展节前教育提醒、明察暗访、通报曝光。

(96)推进专项整治。联合县电视台开展“正风肃纪在行动”电视宣传1期,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期1起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3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起7人。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46.关于加强对陶瓷产业系统研究,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做得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97)①压实责任。完成“中国白·德化瓷”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2023年任务分解和印发《“中国白·德化瓷”更好“传出去”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分解细化到相关责任单位。②统筹调度。成立德化县打造陶瓷千亿产业集群指挥部和分指挥部,召开打造陶瓷千亿产业集群务虚会和18场调度会,加强一线调度事项,推进工作落实。③坚持“传出去”。6月2-5日,组织肃雅堂陶瓷研究所、上古陶瓷、聚隆窑陶瓷等14家企业参加闽货华夏行·西安站展销活动。6月24日-26日,组织30家企业赴泰国举办“中国白·德化瓷”国际巡展—泰国站。7月20日,组织“中泰3+3”地理标志产品德化白瓷参加在泰国曼谷举行的地理标志设立20周年活动。8月28日,县委书记黄文捷带队赴德国法兰克福举办2023“中国白·德化瓷”国际巡展和英国伯明翰秋季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新设新加坡、吉隆坡、马六甲3家“中国白·德化瓷”推广展示中心。先后组织参与泉州优品出海专场对接活动,深入对接德国、马来西亚及新加坡等国家,推荐泉州优品海外推广大使5名。(转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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