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宝国
“按察使,前德化县知县应履平……万历三十二年(1604)知县周佑纂修邑志并请入祀。”这是记载在乾隆版《德化县志·人物志》里的文字。应履平何许人也?为何配享德化县文庙名宦祠?
应履平(1375-1453年),字锡祥,号东轩,明宁波府奉化县(今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人。明建文二年(1400)会试第63名,殿试第43名,赐进士出身,初授德化知县,颇有惠政。何乔远《闽书》记载:“洪武间知德化县,廉谨平恕。时邑文运未开,履平劝奖士类,邑人士登科第者始多。”而乾隆版《德化县志》有两处记载:“洪武三十一年(应为三十二年)知县,廉谨平恕。时邑文运未开,履平劝奖士类,有向学者辄优礼之。自是,邑之人士多登科第。”“明洪武三十三年(1401),知县应履平重修殿庑,建棂星门、明伦堂两斋,仪门内凿泮池、架石桥,外建学门临于通衢。复建馔堂、号房于明伦堂东,建神厨、宰牲所、祭器房……”
“廉谨平恕”,是指他人品端正,行为严谨,廉洁奉公;处事公平正义,宽厚仁慈,深受老百姓爱戴。“劝奖士类”,即教育和鼓励文人学士努力向学。他还主持修缮文庙殿庑,建设文庙配套建筑,从而让德化文庙更好地传播儒家思想、培养地方人才,因而“邑人士登科第者始多”。
至于他任德化知县的时间记载不一,是事出有因的。“洪武”是朱元璋的年号,在位31年,卒后其孙朱允炆即位,年号“建文”。建文帝在位4年,被其叔朱棣篡位。朱棣十分忌讳篡位恶名,下令革除“建文”年号,以建文元年至四年为洪武三十二至三十五年。故成书于明代的《闽书》只称“洪武间知德化县”,而成书于清代的《明史》则直称“建文二年”,乾隆版《德化县志》,延续明代志书“洪武间”的说法,固有“洪武三十一年”一说。
应履平最出名的轶事是德化任满后的授官经历。据清代姚之骃《元明事类钞》记载:“应履平除德化县,考满。吏部试论一篇,文虽优而貌寢,不得列。乃题诗部门,云:‘为官不用好文章,只要胡须及胖长。更有一般可笑处,衣裳糨得硬梆梆。’阍者以呈冡宰,冡宰曰:‘此必应知县也。’取其文览之,果高,即奏升吏部郎中。后仕至布政使。”说的是,应履平任满考核时,因长得丑,试论文章被弃用,他题写打油诗讽刺以貌取人,得以反转,被重视重用,任吏部郎中。后来他历任常德知府、贵州按察使、云南左布政使等封疆大吏。《明史·应履平传》称其“所至祛除奸蠹,数论时政”,却也言之有物。
不畏权贵,持正不阿
宣德二年,应履平擢升贵州按察使。七年,谏罢堪合之设。明洪武十五年正月,朱元璋为了防止诸司、院部官吏私自巡察,祸及百姓,规定派遣使者前往地方卫所巡察时必须携带一份文书进行勘合。若文书与地方都司的文书不符,使者将无权巡察卫所。堪合制度的创设,在明初确实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有效限制官吏的权力,防止官吏诈称差使,骗取钱粮。
但应履平发现堪合之制弊端后,上疏明宣宗。“近者,行在右军都督府遣人往贵州都司,多不给内府勘合,止有察给关文,且不坐催都司,遍历诸卫,剥削军旗,巧取贿赂,或经一载或半载,尚未还京,脱有诈伪,无从稽考。……乞今后五府凡遣人出外,事无巨细必具奏闻,填内府勘合批文,所司验实然后奉行。”
应履平指出,这勘合制度目的是防止诈伪,现实中却有使者不遵循规定,直接到地方卫所巡察,导致欺压、剥削军伍等违规情况。明宣宗听取了应履平的建言,遂罢除堪合之制。宣宗下令地方都司必须严守巡察规定,五军都督府也有所收敛。
时任广西总督的山云以抵御蛮族为由,每年都从贵州调兵万余,而士兵逃亡颇多,山云不仅不上报朝廷,反而吃朝廷空饷,致使贵州等地兵卒空需。
应履平果断将此事上奏朝廷。“今贵州都司各卫官军,原调广话备御者万余人,后分两班,每岁更代,如宣德五年二月遣还五千余人,其中逃者二千八百有奇,今年亡匿辄取在卫者补之,明年亡匿又取在卫者补之,循以为常,殆见不数年后,贵州卫所军伍日空。迩者,军政虽闻清理卫兵,未见足备。……蛮人叛服无常,觇知守卒疏懈,辄乘虚劫掠境内,连岁被窖,民不安居,矧今簟子坪蛮人作耗(乱),尚未克复。”“山云不宄远图,惟计近利”“乞敕兵部,凡贵州调往广西官辈悉令还卫,非惟少息士卒往复之劳,实防边境不虞之衅。”
应履平指出,如此做法将导致贵州军伍数量出现巨大缺口,可能导致反叛难平,民不安生。朝廷下令,山云要管好广西各卫所兵马,出现逃兵要派人追捕,不再从贵州调兵,必要时将多余的兵马送回贵州。山云曾是有声望的武将,对于应履平这位书生文官心存轻视。
到了正统元年(1436),应履平直接弹劾山云在广西滥用权力,违法乱纪。朝廷命令山云自陈罪状,山云主动认罪,后被移交兵部处理。
心系百姓,关心僚属
第一件事,改革“皇粮”交纳的方式。《钦定大清一统志·名宦·应履平》载:“永乐(1403—1424年)中知常德府。岁苦麦税,履平以非土产,请易以米。诏许之。”常德地处洞庭湖滨,以生产稻米为主,而且多是一季稻,秋后收获,农民以米交纳“皇粮”,自然不用多费周章。偏偏“皇制”夏粮要交麦,因为当时当地多不种麦,只得依郡旧例,“每岁输麦,征敛甚艰”;农民只得远去产麦地区以米换麦回来交“皇粮”,苦累不堪。永乐年间,应履平出任常德知府,他“有心爱民,事有不便,辄除之”,发现这种劳民伤财的交粮方式,决心予以革除。便以常德“地不宜麦”的实情上奏朝廷,获得朝廷嘉许,准以米代麦,并让不宜种麦的地区仿行,解了常德农民困苦,也使其他同类地区农民受益。他升迁离开常德时,“人慕其德,不忘”。
第二件事,正统二年他建议贵州镇远六府食淮盐以便民,驿站为来往使者提供车船以安民,还请求增加贵州官员的俸禄。其一,镇远六府改归贵州省管辖,食用川盐,距四川盐地远的仍食用淮盐;其二,将镇远六府所交之秋粮就近交于湖广省;其三,停黎平诸府岁办黄白蜡;其四,请求增加贵州省官员俸禄,“三司月俸止一石,请增给”。明宣宗皆从之。
还有一件事,上疏朝廷驱逐贪腐太监。正统三年,应履平因政绩卓著,被升调为云南左布政使。当时有太监奉命到云南监造漆器,他们则乘机搜刮民脂民膏,百姓不胜其负担,应履平遂上疏朝廷,将太监驱逐出境。
恪尽职守,清廉正直
应履平任云南左布政使时,曾协助朝廷镇压麓川(今瑞丽)叛乱。当时麓川宣慰使思任宣布自己为滇王,发动叛乱,朝廷遂发兵镇压,应履平更是责无旁贷,与佥都御史丁璇“整理军需,参划军机,履奏功绩”。应履平没有推卸责任,而是恪尽职守,最终立下军功。
正统八年(1443),应履平因疾致仕。他修纂族谱,排解乡邻纠纷,排斥异端迷信,他常告劝乡民:“门不正,而路不直,虽俗巫使然,亦人心之惑也。”晚年多与清雅隐逸之人,诗酒唱和,著有《东轩集》。
应履平为官一方,敢于直言。他多次向皇上进言,陈述时政,其兴利除弊的主张都得到了皇帝的认可与采纳。他在自己的岗位上能恪尽职守、为民请命,为大明王朝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明万历年间,德化文庙将之奉祀于名宦祠,可谓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