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工作举措。(据《中国教育报》报道)
青少年用网存在的顽瘴痼疾,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等联合发布的《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中国未成年网民规模持续增长,孩子们首次触网的年龄越来越小……如何给青少年打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提高青少年网络文明素养,需要强化多方协调联动。唯有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各方携手共同努力,才能让“青少年模式”深耕网络空间,促进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向纵深推进。
不立规矩,不成方圆。此次《意见》发布,可谓是从制度层面规避青少年用网存在的诸多风险性挑战,做到有法可依,利于监管,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引导互联网企业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构建有利于青少年网络素养提升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行业规则,切实从源头为青少年打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有法可依,还得有法必依。“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虽然我国出台了不少专门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来保护青少年安全用网,但人工智能时代,互联网空间治理难度已然加大。一方面,网络空间具有隐蔽性、不稳定性、低成本、高回报等特点,加之海量数据处理和人工智能算法等造成监管治理难度加大;另一方面,青少年自身信息保护意识淡薄、甄别信息能力差、意志力不坚定,易被纷繁多彩的网络内容鼓动、诱导。因此,网络空间治理还需下足“绣花功夫”,持之以恒、对症下药,尤其对于网络商家和企业平台设计的诱导高额打赏等行为,更要一网打尽,并形成常态化机制不断查纠,坚决痛击,让文明长存于互联网之中。
“青少年模式”是符合当前青少年网络素养的重要模式。在互联网时代,使用网络是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技能,因此对于伴随互联网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其网络素养教育不可采用简单粗暴的全隔离、强阻断的方式,而要提高他们的信息甄别能力,引导他们正确使用“青少年模式”冲浪和学习,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健康的上网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