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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从大江大河治理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发布日期:2022-10-12   来源:转载:新华社   浏览次数:584

“继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之后,我们提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国家的‘江河战略’就确立起来了。”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

善治国者,必先治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确立国家“江河战略”,擘画国家水网建设等,我国大江大河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党政主要领导上岗 江河湖泊大变样

9月19日上午9点,在南京渔政趸船码头,四艘科考船整装待发,2022年长江江豚科学考察正式启动。

长江江豚科学考察船在湖北监利段水域行驶(2022年9月24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肖艺九 摄

这是长江十年禁渔实施后首次流域性物种系统调查,让人们充满期待。

长江禁渔是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而作出的重要决策,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也是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历史性、标志性、示范性工程。

“长江禁渔是践行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示范工程,可以为推进其他流域治理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长江模式,为世界大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可参考可借鉴的中国方案。”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说。

百姓生计,千秋大计,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才能破题。

“长江禁渔是件大事,关系30多万渔民的生计,代价不小,但比起全流域的生态保护还是值得的。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不能在我们这一代手里搞没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江禁渔也不是把渔民甩上岸就不管了,要把相关工作做细做实,多开发就业渠道和公益性岗位,让渔民们稳得住、能致富。

滚滚大江、滔滔长河,祖国的大江大河,习近平总书记一直牵挂于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在总书记主持下,全流域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聚集一堂,万里江河一条心,千帆协进谋保护,史无前例。

从2017年以后,他们还有了一个共同身份:省级河湖长。

“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说。

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制度创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

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泉益村,镇人大代表和河长(右)在巡查河道(2021年5月8日摄)。新华社记者 徐昱 摄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级河湖长。省市县乡四级设立河湖长30多万名,村级河湖长90多万名。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有责任人管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流域性是江河湖泊最根本、最鲜明的特性,决定了治水管水必须坚持流域系统观念,遵循自然规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尊重江河湖泊自然属性,有利于贯彻全局“一盘棋”思想,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以先进制度汇聚各方力量。

7月12日,长江流域省级河湖长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7月21日,淮河流域省级河湖长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8月2日,黄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召开……这一重大制度创新,正在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

金秋时节,北京市密云区石城镇捧河岩村,郭义军正在抓紧时间完成巡河任务。白河流过捧河岩村就汇入密云水库,是“净水入库”最后一道关口。对于这个任务,郭义军丝毫不敢放松。

“无论多忙,我都会坚持每天进行一次巡河。”郭义军是捧河岩村党支部书记,也是一名村级河长。巡查时,他早上六点多起床,开车或徒步,反复巡查自己负责的9.8公里河道。流经村里的这段河流由劣转优,离不开“村支书管河道”。

党政主要领导上岗,江河湖泊大变样。

白河不再“垃圾漂浮”、凉水河从“臭水河”化身“净水河”、亮马河畔兴建起大批亲水设施……如今,首都北京平均每10公里河段有11名护河人员,每一条河流旁都竖立起了“河长信息公示牌”,公示着四级河湖长信息与值班电话。

在河湖长制的积极作用下,各地因地制宜,对症下药,精准施策,重拳治理河湖乱象,依法管控河湖空间,严格保护水资源,加快修复水生态,大力治理水污染,河湖面貌发生了历史性改变,越来越多的河流恢复生命,越来越多的流域重现生机。

5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符合国情水情,是江河保护治理领域根本性、开创性的重大政策举措,具有强大制度生命力。

全国一盘棋,绘就水网建设“世纪画卷”

初秋的北京,碧空如洗。卢沟桥下,晓月湖波光潋滟,栈道绿植,犹如画卷。

“先有永定河,再有北京城。”作为北京的母亲河,断流已久的永定河在新时代迎来新生。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与原国家林业局制定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2019年至2021年,永定河成功实施四次大流量生态补水。

在北京首钢园附近拍摄的永定河(2022年10月4日摄)。新华社记者 张晨霖 摄

引黄河水、南水北调水,2022年永定河865公里河道全线通水并最终入海。

跨流域、跨区域引水调水,京津冀晋、黄淮海一盘棋,绿水青山可作证。

“远看通州城啊,好大一条船啊,高高燃灯塔呀,是条大桅杆……开船喽!”在位于大运河京冀交界处的杨洼船闸,一曲“运河号子”再现古代运河漕运景象。6月24日上午,来自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的船只相向缓缓驶过杨洼船闸,大运河京冀通航,千年运河再焕生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统筹推进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建成了一批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

8月25日,南水北调中线穿黄工程完工验收,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155个设计单元工程全部验收,全线正式运行。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以北的于家庄村附近,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与高铁、公路交织(2021年5月24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才扬 摄

“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通水以来,运行安全平稳,水质持续达标,累计调水超过560亿立方米,受益人口超过1.5亿,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发挥了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作用。”水利部副部长刘伟平说。

长江水复苏了华北河湖,为地下水超采治理提供了保证,促进了产业升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9月6日,世界单跨最大的通水通航钢渡槽——引江济淮工程淠河总干渠钢结构渡槽首次通航。淠河总干渠与引江济淮渠道形成“河上有河船上有船”的水上立交奇观。

通航后的引江济淮淠河总干渠渡槽(2022年9月23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刘军喜 摄

作为继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之后又一标志性重大工程,引江济淮工程年底前试通水试通航后,将惠及皖北豫东5000多万人口并形成平行于京杭大运河的中国第二条南北水运大通道。

2022年6月24日,京杭大运河京冀段全线62公里实现游船通航。这是载着北京游客和建设者代表的游船通过船闸进入京杭大运河河北段。新华社记者 李欣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开工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后续工程引江补汉工程和滇中引水、引江济淮、珠三角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引调水工程,全国水利工程供水能力从2012年的7000亿立方米提高到2021年的8900亿立方米。

“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国家水网正在加快构建。

“水网建设起来,会是中华民族在治水历程中又一个世纪画卷,会载入千秋史册。”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

2022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强调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

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建设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建设国家水网,是解决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问题的根本举措,是全国一盘棋制度优势的生动写照。

今年以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刷新“进度条”,国家水网加快构建。截至7月底,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25项,在建水利项目达到3.18万个,投资规模达1.7万亿元;完成水利建设投资567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1.4%。

对于跨流域调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视节水治污,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精确精准调水,细化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加强从水源到用户的精准调度。这些经验,要在后续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运用好。

“大调水、大浪费、大污染”必须绝对避免。

十年来,按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我国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集约节约转变。2021年,我国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2年分别下降45%和55%。

十年来,我国用水总量基本保持平稳,以占全球6%的淡水资源养育了世界近20%的人口,创造了世界18%以上的经济总量。

依法治水,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打造法治保障

“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个审议的结果!”9月28日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10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望对黄河保护法进行三审。这是继长江保护法之后,又一部流域法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长江保护法立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和推动的重大立法任务。

2016年,中央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制定长江保护法。

2021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的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用一年时间完成起草,又用一年时间进行3次审议,2次向社会公布草案全文征求意见建议,于2020年12月表决通过。

长江保护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为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的显著优越性。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中华民族母亲河保护立法,为其他流域依法治理开创了新模式,闪耀着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刻彰显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长江保护法施行一年来,江苏省法院共审结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类案件1804件。其中审结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09件,判处罚金2258万元,对1767人判处实刑。

长江保护法提出构建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协调地方与地方、上中下游之间及其内部的利益,这是先富起来的中下游地区对上游后富地区的生态回馈帮扶,展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体现社会主义制度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大江大河治理革故鼎新、攻坚克难,将为人民群众建设幸福河湖,为民族永续发展打造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