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弘扬社会诚信风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以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对有财产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本院将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方式:德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0595-23522341)
特别说明:
1、本期所公布的被执行人信息均由德化县人民法院提供;
2、“涉案总标的”为该被执行人在办案系统中所显示的在德化法院未实际履行的债务总数;
3、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具体金额以执行法院实际认定为准。
问
失信被执行人有什么限制措施?
答
根据规定,法院可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动车以及其他动车一等座;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非经营必要车辆、旅游、度假、送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其本人被限制招录(聘)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措施。违反限制的将予以拘留、罚款,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其本人履行了债务,同时解除以上限制措施。
问
为什么有的被执行人没有被曝光?
答
每个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均已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微信曝光作为补充,针对一些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分期分批进行曝光。
因小额债务而被上失信名单 得不偿失
诚信走遍天下 失信寸步难行
来源 | 德化法院
编辑 | 黄文凯
审核 | 一审:黄捷生 二审:赖剑非 三审:陈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