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了帮助我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实现稳定居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2022年9月23日,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我县列入发展保租房重点城市。为加快发展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建住〔2022〕2号)等文件精神,参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泉政办规〔2022〕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支持政策、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保障措施、其他事项共七个方面内容及1个附件,附件为德化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主要强调按照“合理布局、综合配套、优美舒适、安全方便”的原则,“十四五”期间我县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间)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总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15%。
(三)支持政策
一是明确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存量非居住房屋改造、利用集体经营性用地等五个方面的土地支持政策。
二是明确财税政策方面的支持政策。
三是明确金融方面的支持政策。
(四)项目建设
主要从加强年度计划安排、引导多方参与、严格设计要求、实行联审认定、优化审批流程、加强质量监管、盘活存量住房资源等七个方面明确保租房项目建设的管理。
(五)运营管理
主要从明确保障对象、强化租金管控、规范运营管理、严格权属管理、健全退出机制等五个方面规范保租房的运营管理。
(六)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成立德化县保租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县保租房工作,并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其他事项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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