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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德化乐兴小区(乐陶安置地)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11-1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51

浔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德化县乐兴小区(乐陶安置地)”建设用地的报告》(德浔政〔2019〕1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浔中镇乐陶村的国有建设用地21.7449公顷(国有存量建设用地21.7449公顷)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给你单位作为德化县乐兴小区(乐陶安置地)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应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卫生和安全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项目建设的相关费、税按有关规定缴纳。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