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餐饮行业复工复产工作,保障餐饮单位正常经营秩序,根据疫情等级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餐饮业复工复产采取如下措施:
一、按照《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导则修订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57号),继续落实餐饮业从业人员、顾客管理、经营场所、设备管理、采购进货管理等方面规定,坚持防控不放松,提倡开展餐食外卖打包服务。
二、餐饮业者提供堂食服务应当符合单桌人数、座位距离、不聚集,以及保洁、消毒、通风等要求。提供包厢、围桌服务应当实行分餐制,单桌人数减半,至少登记1名就餐人员身份及联系方式。
1.控制就餐容量。顾客就餐距离不少于1米,长条桌同排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隔位相坐;提倡使用公勺公筷,文明就餐;
2.做好消毒工作。停业后首次恢复营业的要对经营场所(包括洗手间、电梯)、设备设施、餐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同时,按要求做好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
3.加强场所通风。经营场所要加强开窗通风,不得使用中央空调;
4.严格员工防护。严格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服务过程中员工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必须戴手套。禁止有发热、咳嗽、感冒、腹泻等症状的员工上岗。
三、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经营食品质量安全。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者,应采取先行包装等措施,防止顾客直接接触。
四、就餐人员应当遵守顾客管理规定,有境外境内重点疫区旅居史的就餐人员,餐饮业者应做好必要防控要求并登记。
本通知即日起实施。
德化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