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南政〔2021〕3号
南埕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严格执行基建程序,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许可抄告制度,严格建设活动监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现将《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若干意见》(德政〔2020〕10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落实属地及部门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若干意见
南埕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