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网民朋友:
疫情牵万家,事关你我他。当前,我省部分地区陆续发现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全省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有效进行,但仍有部分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个别网民甚至以谣传谣,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稳定社会公共秩序、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在此,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郑重提醒:
一、提高信息甄别能力。主动关注《瓷都德化》微信公众号、德化电视台等我县主流媒体发布的疫情通报信息,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转发、扩散和传播,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履行群组管理责任。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各互联网群组管理者(微信、QQ等社交软件群主、贴吧吧主、论坛版主、视频主播等)要履行好管理职责,做好监督、劝阻和辟谣工作,及时清理群组内的不实信息。
三、尊重保护个人隐私。严禁收集、转载、泄露涉疫个人隐私(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车牌号,家庭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内容),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泄露他人隐私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微博、贴吧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时不随意转发,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虚假信息或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积极传播正能量。鼓励县域内网站、新媒体平台及广大网民积极发布转发正能量信息,宣传科学防疫知识和积极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讲述德化好故事、传播德化好声音,弘扬网络正能量,构造网络“同心圆”,争做瓷都好网民。
疫情当前,责任至上;同处一座城,共迎一场战。让我们自律束己、并肩担当,齐心凝聚网络正能量,为早日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全面胜利贡献一份力量。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德化县委网信办:0595—68768953
德化县公安局: 0595—23562032
举报邮箱:dhxwwxb@126.com
德化县委网信办
德化县公安局
2021年9月16日